116年行政大樓保全系統暨夜間門禁設定服務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 TBN 4788405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T1845
採購類別
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電話
(02)29099551#1500
傳真
(02)22975974
E-MAIL
an4211@ntpc.gov.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9月18日
截止收件
115年9月30日 9:00
開標日期
115年9月30日 10:00
預算
新台幣 183,6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新北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保全業」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請將投標文件按順序放好,以利本所審查。#
1.親自領取:115年9月18日至115年9月30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領取(本所作業時間3天):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請附「電子憑據」電子檔,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屬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之對象】;以人工付費領標投標者,請將人工領標收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廠商請提供企劃書:【8】份,另廠商需辦理簡報。
5.本案評審委員:(1)李觀宏委員、(2)胡建文委員、(3)張亦翔委員、(4)簡正清委員、(5)盧美姜委員。
6.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7.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8萬3,600元正,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8萬3,6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6年3月31日止。
8.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