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GPU工作站(含AI開發工具)
國立臺灣大學 · TBN 4775284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1150715
採購類別
採購-電腦類
採購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連絡人
黃鋕超
連絡電話
(02)33662191#213
傳真
(02)23629913
E-MAIL
cchuang28024@ntu.edu.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8月20日
截止收件
115年8月26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8月27日 10:00
預算
新台幣 726,33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以公開比價或議價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報價或企畫書,業奉簽核不受三家廠商限制,採限制性招標;另僅一家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者,如有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十七、)。
3. 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局匯票或依採購法規定之其他方式為之 (填寫抬頭:國立臺灣大學);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手續,得將繳交憑證(通知聯)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收據聯由廠商留存)。◎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7條,不接受個人票或公司票。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未派員到場,經本校通知期限辦理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5.因辦公地點位於依規定發布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之地區,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已由系統標示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則由本校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
6. 使用單位:材料系;聯絡人/電話:陳先生 (02)3366-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