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串流管理模組等2項採購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TBN 4759827 已變更公告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A11500027
採購類別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方式
(其他)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連絡人
維修處電子廠曾先生
連絡電話
(04)24375537#716012
傳真
(04)22241949
E-MAIL
chiencheng.tseng@tmrt.com.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8月17日
截止收件
115年8月21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8月24日 10:00
預算
新台幣 1,218,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臺中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電器安裝業、電信工程業」登記代碼「E601020、E701010」之公司或行號,前述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電子領標憑證
5.餘請詳閱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1,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七)履約:
詳細地點:北屯機廠行政、訓練大樓。
(八)其他規定:
數量摘要:詳規格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