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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使用AI數位科技倫理議題問卷蒐集及施測調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TBN 4749843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NU211506241044
採購類別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連絡人
採購組黃小姐,衛教系廖小姐
連絡電話
(02)77491111#5640,1722
傳真
(02)23636354
E-MAIL
uca@ntnu.edu.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6月26日
截止收件
115年6月30日 17:00
預算
新台幣 550,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 請參考說明 /(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本校於截止收件後,依廠商所提送之企劃書,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審,按評審結果通知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未被擇選者,本校以傳真通知。(詳評審須知) (二)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5年8月15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本案如有需求及規格內容問題,請洽衛教系廖小姐 電話:(02)7749-1722。 (四)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比議價時間]:本校另行以傳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