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標案總覽

應用AI深度學習技術進行低能見度監測預警開發案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TBN 4749652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115106G
採購類別
採購-電腦類
採購方式
(其他)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連絡人
紀雍華
連絡電話
(02)23497971
傳真
(02)23113763
E-MAIL
yong-hua.ji@cwa.gov.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6月26日
截止收件
115年7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7月28日 10:00
預算
新台幣 5,600,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8.本案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天內交付期中報告初稿,決標日起75天內交付期中報告完稿。 (2)廠商應於115年12月1日(含)前交付期末報告初稿,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教育訓練並交付期末報告完稿及程式集產品,於12月28日交付派駐監控工程師簽到簽退記錄。 (3)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供2名派駐監控工程師名冊(含姓名、手機電話)予本署,派駐監控工程師須為得標廠商公司人員(須提出得標廠商勞保投保證明),並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至本署執行業務,派駐期間至115年12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