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單位差勤卡機汰換(含安裝)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TBN 4743745 已變更公告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115m032
採購類別
採購-電腦類
採購方式
公開招標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連絡人
環清科王筱嵐或秘書室陳怡文
連絡電話
(02)27208889#1783/1797
傳真
(02)27597996
E-MAIL
la-wen@gov.taipei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6月29日
截止收件
115年7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7月7日 16:00
預算
新台幣 2,425,536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或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 2,425,536 元整。
【其他應附證件文件摘要】
1.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及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2.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地點】差勤卡機安裝於本局外勤區隊部及分隊部計72處(分佈於本市12個行政區內)。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算9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安裝、架設、網路設定、系統整合及測試等程序。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6.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7.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微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