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差勤相關系統擴充及維護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TBN 4741445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1150008
採購類別
採購-電腦類
採購方式
(其他)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0樓
連絡人
梁家銘
連絡電話
(02)23979298#720
傳真
(02)23973682
E-MAIL
cmliang104@dgpa.gov.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6月9日
截止收件
115年6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6月30日 10:30
預算
新台幣 4,310,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立案證明文件
(98 年4 月13 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稅捐機關最近1 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
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乙份。
(四)經開標及評選後,取得議價資格之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及公
司印章參與議價;廠商逾時或未到場者,均視同棄權。
(五)電子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現場領
標廠商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