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15年組團出國專題研究AI驅動數據治理班國外短期研習國際機票代訂案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 TBN 4736018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11515
採購類別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連絡人
林文宏
連絡電話
(02)27287738
傳真
(02)27278237
E-MAIL
dop-a503@gov.taipei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5月29日
截止收件
115年6月9日 17:00
開標日期
115年6月10日 14:00
預算
新台幣 1,214,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台北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含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或J902011旅行業等其中1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總包價法,計採購桃園國際機場(TPE)至美國波士頓洛根機場(BOS)來回公務國際機票(經濟艙)16張,及本市市政大樓至桃園國際機場間來回交通接送各1趟(共計2趟),班機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需求說明書。
二、本採購業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5年6月1日以前)。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四、如本採購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應重新領標,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惟如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允許廠商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115年6月18日。
六、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