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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運用AI辨識技術辦理簿冊類萃取重要資訊試辦工作採購案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 TBN 4725598

基本資訊
公告單位案號
NLSC-115-64
採購類別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機關與聯絡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
連絡人
李佩勳或謝惠雅
連絡電話
(04)22522966#352或746
傳真
(04)22591891
E-MAIL
17014@mail.nlsc.gov.tw
時間與金額
更新公告日期
115年5月11日
截止收件
115年5月19日 10:00
開標日期
115年5月19日 11:00
預算
新台幣 1,050,000 元
資格與其他
履約地點
臺中市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須為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須列有「測繪業」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等相關業務,並檢具下列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8011測繪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之登記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測繪業應另檢具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加入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貳、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